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服务引导与风险提示九案例
引言
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已经开始。为进一步向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和办税体验,让纳税人方便、快捷、准确汇算,我们总结了年度汇算中容易出错的三类9个问题,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讲解,帮助大家顺利完成汇算。
一、想便捷,个人信息要牢记
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后,周马虎看到其他同事办理汇算获得了退税,自己也有点小期待。当他打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后却犯了难,心里直嘀咕:“我的密码是啥?”原来,一年没有登录APP,他早已把密码忘得干干净净了。周马虎求助了单位财务人员,在财务帮助下,几个简单的操作找回了密码,也顺利办理了汇算。
【案例二】获取退税想及时 准确卡号必须有
按照单位财务人员通知的个税汇算办理时间,张理想和同事们一起办理了年度汇算,可以申请退税300元。张理想满心欢喜地提交了退税申请,之后因为忙于工作,就没再关注,也没及时查看税务机关通过短信和APP站内信发送的“银行卡校验未通过”的提示信息,结果其他同事都收到了退税款,就他的退税没成功。
李良在办理2020年度汇算申报时,新增了一笔10000元的捐赠扣除,但是受赠单位名称和捐赠凭证号都没有填报清楚。税务机关在进行退税审核时发现了这一情况,多次联系李良,提醒其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捐赠凭证。但李良因为各种原因,没有及时补录捐赠信息和凭证。最终,税务机关做出了不予退税决定。
二、不明白,我们来帮助
居民个人周有才全年工资薪金460000元,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取得稿酬收入20000元,符合条件的减除费用和各项扣除共计150000元,他在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发现需要补税560元。周有才觉得,无论是工资薪金还是稿酬,单位和杂志社都已经给自己交过税了,没必要再补一笔钱,而且身边的朋友大多数都是退税,怎么自己就是补税呢?于是迟迟未办年度汇算。税务机关发现后向他讲解了税收政策,督促他及时办理了补税申报。
2020年10月,居民个人孟申教授被邀请到科技大学参加研讨会并做演讲,次年汇算时他发现有一笔来自A科技协会劳务报酬的缴税记录。孟申教授回忆了一下,自己从未参加过A科技协会的活动,于是就该笔劳务报酬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提起自然人异议申诉。经税务机关核实,孟申在科技大学参加的研讨会实际由A科技协会承办,其演讲的劳务报酬也由A科技协会支付并代扣代缴个税。孟申教授因不清楚其中缘由就该笔劳务报酬提起了“被收入”的误申诉。
温馨提示:纳税人在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、手机APP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记录时,如对某笔收入有疑问,可先就该笔收入纳税情况与支付单位联系核实。如属于支付单位申报错误,可由支付单位为纳税人办理更正申报;如双方确实对该笔收入有争议,纳税人可就该笔收入信息进行申诉。我们建议,纳税人要认真阅读申诉须知,对申诉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,同时请保存好相关佐证材料,以备后续税务机关进行联系核实。
三、诚信填,虚报要被查
温馨提示: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制度施行以来,一些不法分子瞄准了纳税人急于获取退税、乐于获取退税的心理,推出所谓的“退税秘笈”,吸引点击和流量,博取眼球和关注。税务机关郑重提醒,要留意税务局官方公布的各类通知和信息,切勿听信网络上各类涉税小道消息,应如实填报自己的收入和扣除情况。
温馨提示: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规定,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展核查,纳税人无法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其他佐证材料的,不得享受相关专项附加扣除。纳税人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,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;情形严重的,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,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;涉及违反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,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。纳税人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犯法律。
温馨提示:少部分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时为了多退或者少缴税款,进行了专项附加扣除不实申报。为构建个人所得税管理闭环,税务部门在年度汇算后部署开展年度汇算事后抽查,利用税收大数据对纳税人申报情况进行分析,实现对纳税人申报情况的精准监管;对于发现的涉税风险,与纳税人充分沟通、积极互动,通过精细服务引导纳税人更正错误、提升遵从。
温馨提示:居民个人对其境外所得需自行申报纳税,是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一直坚持的基本制度。2018年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延续了该项规定,即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,均应依法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。张小满虽然外派新加坡工作,但其户籍、家庭和经济利益关系仍在国内,是我国居民个人,应当依法就其在国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自行申报纳税。为避免双重征税,其在境外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依法进行抵免。
来源:财会交流圈